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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检察机关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权包括:

1.刑事案件侦查权。侦查权是国家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主要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时,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参加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可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补充侦查。

2.批准和决定逮捕权。宪法第37条和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

3.公诉权。公诉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为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指控的权力。除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都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我国,公诉权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组织都无权行使这项权力。公诉权包括决定起诉、不起诉、变更起诉及提出抗诉等。

4.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权。立案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依法纠正和防止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或者以罚代刑的现象,使犯罪分子受到刑事追究。侦查活动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和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力,一方面是惩罚犯罪的主要手段和武器;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侦查中在搜查、扣押、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现场勘验、检查、鉴定等环节上的违法乱纪情况,以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

5.刑事审判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是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规定的诉讼程序以及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实行监督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违法行为有要求其纠正的权力。对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决拥有抗诉权,以保证法院正确行使刑事处罚权(抗诉权同时也是公诉权的组成部分)。

6.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人民检察院这一职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执行刑事判决、裁定的刑罚,包括生命刑、自由刑和财产刑,是否合法、正确、严肃实行监督的权力;另一方面是对看守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机关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包括判决、裁决的合法性实行监督的权力。目前其主要内容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

8.职务犯罪预防权。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查处职务犯罪同时,收集、分析、处理职务犯罪相关信息,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措施咨询活动,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重点行业、领域与有关单位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检查、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政工科、反贪污贿赂局、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科、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科、职务犯罪预防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含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案件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技术科、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总编制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2人,机关工勤编制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31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4人。退休6人。

二、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601.4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63.9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由于两房建设未验收,工程款未支付。

(二)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74万元,占56.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2.01万元,占43.24%。(注:由于2017年万山检察院上挂市财政,其他收入为万山区财政拨款)

(三)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24万元,占94.74%;项目支出47.55万元,占5.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75.0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475.94万元,降低28.82%。主要原因是:  由于两房建设2017年度未验收,处于工程建设决算中,未支付工程款项。

(五)贵州省铜仁市xx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4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3.89万元,减少51.53%。主要原因是:2017年万山检 察院上挂市财政,其他收入为万山区财政拨款421.0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454.78万元,占92.2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类)支出38.01万元,占7.7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3.30万元,支出决算为904.8万元,增长42.87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补员额制检察官绩效工资等。

1)公共安全科目(类)行政运行科目(款)。年初预算为633.3万元,支出决算为819.23万元,增长129.35%。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当年预算数为633.3万元,决算支出为819.2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9.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其他检察支出。当年预算为149万元,决算支出为 105.4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 70.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单位业务支出。

3)两房建设支出。当年预算为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的建设项目结转当年支出。

4)公积金支出。当年预算已包含在行政运行中,未单列,决算支出为18.44万元。主要是按政策规定,规范支出科目

(六)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2.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7.86万、津贴补贴103.53万、奖金37.9万、社会保障缴费33.7万、伙食补助费0万、绩效工资0万、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3万、离休费0万、退休费7.79万、抚恤金0万、生活补助0万、医疗费0万、奖励金0万、住房公积金18.44万、提租补贴0万、购房补贴0万、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公用经费14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1.24万、印刷费0.65万、咨询费0万、手续费0万、水费0.91万、电费4.93万、邮电费4.33万、取暖费0万、物业管理费21万、差旅费2.94万、维修(护)费0万、租赁费0万、会议费0万、培训费2.32万、公务接待费0.05万、专用材料费0万、劳务费0万、委托业务费0万、工会经费0万、福利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万、其他交通费用17.18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2万、办公设备购置0万、专用设备购置0万、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其他资本性支出29.68万。

(七)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02万元,支出决算为39.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02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2.49万元,增长497.55%,增减主要原因是:增加购置办案用车1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9.68万元,比上年增减29.68万元,同比增减2968%,主要原因是增加购置办案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9万元,比上年增加5.36万元,同比增加136.38%,主要原因是用于外出公差时车辆加油,车辆维护及维修,汽车保险等。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同比减少80.77%,主要原因是业务招待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 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 0.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0次,出国() 0人。开支内容包括:请分别列出具体出国(境)国家、学习内容、组织单位、出国人数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02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9.6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案用车一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外出公差时车辆加油,车辆维护及维修,汽车保险等。

2017新增公务用车1辆,年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铜仁检查指工作以及县检察院之间业务交流工作用餐。 2017年度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7.33万元,增长17.56 %,主要原因是是物业管理费增加及办公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6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类)20404检察(款)2040401行政运行,2040404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40405公诉和审判监督,2040406侦查监督,2040407执行监督,2040408控告申诉,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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