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给我‘劳务代偿’的机会。我服从乡林业站的安排,守护好家乡的山山水水。”近日,家住万山区某乡镇的廖某在签署《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协议》时诚恳的说道。
2022年10月18日中午,廖某在地里割杂草,烧土埂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13余公顷,进行生态修复需补植杉木苗木2万余株,需资金约4万余元。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中,了解到廖某系脱贫户,其子女还在读书、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不具备按照《补植复绿实施方案》进行生态修复的能力。
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将破坏者教育转化为守护者,检察官在了解当地情况和廖某的家庭情况,经与廖某磋商,最终确认廖某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对过火林地受损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并签署了《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协议》,同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根据侵权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家庭情况和困境,结合生态修复的条件和效果,探索以劳务代偿的方式对其损害的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让‘破坏者’变成‘守护人’,山更绿,水更清。”人民监督员吴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