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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振华:用情化解千千结,司法关爱暖人心
时间:2024-02-01  作者:田振华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再薄的卷宗都是人间故事,再小的案件都有世事常情。对于基层检察干警,办“小案”是我们的日常,能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则是对我们更大的考验。

铜仁市碧江区妇联向检察机关移送一条追索抚养费纠纷的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因被告所在地在铜仁市万山区,碧江区检察院遂将线索移送给我院。

接到线索后,我与碧江区检察院、妇联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原告家中了解情况。原告系不到三岁的幼儿,与外公外婆以及肢体残疾的母亲共同生活,其聋哑父亲在原告出生后不久便外出务工,后因家庭矛盾,一直未回家共同生活也未支付抚养费。

为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我院作为支持起诉案件立案审查,并为原告申请了法律援助。

向审判机关提交支持起诉书是不是办案的终点?是不是如原告家人所说,被告不负责任,对家庭不管不顾?残疾人能够组建家庭本就是件不容易的事,能不能通过案件的办理促成当事人和解?我不禁反问自己。

在多次与原被告家人的沟通中,了解到被告不付抚养费的原因主要系原告家人和被告母亲曾居住在一起,为生活琐事产生激烈矛盾。由此原告家人不允许被告探视原告,被告因此拒绝支付抚养费。

因原告尚在外地务工,暂时不能回乡,又系聋哑人无法电话联系。我们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尝试先打开两边老人的心结,并找到被告所在地村干部帮助共同劝解。

经与审判机关沟通,我们达成案件办理以调解为先导,诉讼为后盾的一致意见。

临近春节,被告从务工地回乡过年,村干部领着被告和其母亲来单位找到我,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也希望能和原告母亲修复婚姻关系。在面对面的庭前调解上,我和法援律师、妇联、残联等工作人员一道,以维系婚姻关系为基础,对双方家庭开展了近四个小时的劝导。

爱是化解一切矛盾的良方。当原告母亲看到被告写满我想带着老婆孩子一起生活的纸条时,忍不住掉泪。被告顾虑如果继续和原告家庭共同生活,会让自己母亲受委屈,当被告母亲用并不标准的手语向被告比划“你们好好过,不要担心我”时,原本态度强硬的原告外婆也卸下最后的防备,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看到被告欣喜地推着轮椅上的妻子,在亲友的簇拥下离开法庭,我内心久久难以平静,感叹残疾人的婚姻尤为不易,内心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因原被告双方家人经常打电话给我,曾让忙碌中的我感到无奈。回家的路上,原告外婆特意打电话来感谢,羞愧之余,我的内心找到了新的起点,对“检察为民”这四个字,更有了沉甸甸的责任。有幸于身逢新时代,能用微薄之力努力办好每一个涉及群众利益的“小案”,以此汇聚司法为民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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