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提升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规范司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近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对2023年第一季度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有力量,实施有方案,工作有效果,万山区人民检察院制定《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第三检察部主任为副组长,刑事检察、检务督察、案件管理、财务等条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涉案财物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牵头开展清查工作。检查工作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有序开展:一是通过查阅案管涉案财物进出库台账掌握该院涉案财物情况以及全国检察业务系统中涉案财物进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是否线上线下同步登记、入库、出库;二是通过查看案件、审查法律文书,审查承办人是否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制作《涉案财物处理登记表》,到案件管理部门办理出库手续;三是通过与财务部门核对涉案款项往来明细,与业务部门核对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漏登的情况;四是对我院涉案财物保管室进行检查,核查是否有登记不明或者遗漏登记的涉案财物。
经过检查核对,我院涉案财物管理执行情况良好,做到实物与台账一致,登记入库、调用归还、审批出库等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没有出现涉案财物遗失、遗漏、处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此次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活动,是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有效提高了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和案件承办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了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为依法处置涉案财物进一步夯实了实务基础。